衛生部對于臍帶血庫的監督管理
來源:人民網
1996年,中國衛生部提出了在全國(北京、天津、上海、廣東、四川、山東、浙江、重慶、遼寧、甘肅)設置10個臍帶血庫的規劃。同時成立了衛生部臍帶血庫專家委員會、制定頒布了《臍帶血庫執業指導規范》,嚴明了臍帶血庫的準入條件,即儲存公共庫樣本4000份以上;至少儲存3年;并須完成5例造血干細胞移植成功的病例后,報衛生部臍帶血庫專家委員會驗收合格,才能取得執業資格。
2002年9月,北京臍帶血庫第一個通過驗收并獲得了衛生部頒發的第001號《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執業許可證》。同年11月,天津臍血庫成為我國通過驗收并獲得執業許可證的第二家臍帶血庫。2006年3月1日,衛生部將臍血庫的驗收批準權下放到省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此后的兩年間,上海、廣東、四川、山東臍血庫相繼通過驗收獲得執業許可證。早在臍帶血庫設置之初,衛生部就極具前瞻性地提出了臍血庫“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和運轉經費”的方針,使得眾多臍血庫在少占用甚至不占用國家資源的情況下設置成功且發展壯大,取得了至今近3萬份公共庫存的輝煌成績。
2006年,衛生部將臍帶血庫作為特殊血站納入血站管理。同年出臺了《血站質量管理規范》和《血站實驗室質量管理規范》,將臍帶血庫的管理納入正規。
2008年2月,針對如何正確對待臍帶血捐獻和自存的問題,衛生部公開指出,我國將加強對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質量的全面監管。國家鼓勵在知情同意的原則下向自愿捐獻臍帶血并對其進行有效處理、保存,用于救死扶傷的公益事業。同時也強調,對于為了滿足公民個人利益需要,由公民自愿出資參加的自體存儲臍帶血業務,各臍帶血庫主辦單位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科學宣傳自體存儲臍帶血的意義,客觀介紹自體存儲臍帶血的臨床作用,在充分保證公民知情權和選擇權的前提下,由儲戶自主選擇臍帶血的存儲方式,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夸大宣傳。衛生部要求相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臍帶血造血干細胞庫設置管理規范和技術規范,加強對臍帶血庫執業的監督管理,規范臍帶血庫的質量建設。衛生行政部門還將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對部分地區臍帶血庫開展的自體存儲臍帶血業務進行專項檢查。
根據衛生部制定的規劃,2010年前將在全國設置4--10個“臍帶血庫”。專家測算,在我國公民自愿捐贈的臍帶血庫存量達到7--10萬份時就能基本滿足目前我國兒童相關疾病臨床治療需求。據衛生部報道:截止到2008年1月,中國臍帶血庫總共存儲公民自愿捐贈的臍血造血干細胞 2.5萬份, 公民自愿出資儲存的臍血造血干細胞超過8萬份。實現非血緣臍血干細胞移植500多例。